京东小店(含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)、京喜个体工商户店、京喜自然人店已于5月18日统一升级为“京喜小店”,升级公告详见【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店规则升级公告】。 本次针对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店规则及商家工作台于2023年7月31日将进行全面升级。具体详见【京东.平台规则-POP规则-个人/个体店】。 本次具体变更点如下: 1、入驻入口变更: 京喜(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)入驻入口已下线,新商家入驻路径如下: (1)PC端:POP-京东招商zhaoshang.jd.com;京东招商lai.jd.com; (2)移动端:京东APP搜索“我要开店”-“京东POP开店”;京麦APP;微信-京东招商(公众号/小程序) 2、商家工作台变更: (1)京麦首页:升级为新版本POP商家京麦工作台,框架升级,体验更佳; (2)风向标:京喜风向标升级为店铺星级,店铺星级衡量店铺综合服务水平; (3)商品管理:已发布商品支持修改拼购价,新增商品无需填写拼购价; (4)推广-广告:原广告计划请商家停止投放,未主动停止的,系统将会统一停止。升级后,原推广计划与历史物料保留和同步迁移到新的平台 3、平台规则变更: (1)原【规则中心-POP规则-京东小店规则】名称统一升级变更为【规则中心-POP规则-个人/个体店规则】。 (2)适用范围变更: ①2023年7月31日前,平台原已入驻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商家仍需遵:京喜规则、《京喜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》、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京东小店经营管理规则》、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京东小店合规管理规则》至2023年7月31日结束; ②自2023年7月31日起,新入驻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商家和平台原已入驻个体工商户、自然人商家均需遵守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开店管理规则》、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经营管理规则》、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合规管理规则》规则。 届时2023年1月-7月违规扣分将同步清零,但此期间的违规次数将持续累计。 *注: ①若当前违规扣分已满100分的,不予清零,维持店铺清退关闭状态; ②正在执行中的违规节点处理将继续执行,直至节点处理结束且通过违规考试并完成结算,不受违规积分清零的影响; 为了顺利完成升级,京东&京喜将会在升级期间对京喜企业店进行一系列的系统调整和优化。届时,商家可以通过商家后台或联系客服人员(客服热线:4006229068)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南。 相信这次升级将为商家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发展空间。感谢您一如既往地支持京东&京喜,期待与您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! 本公告于2023年7月17日进入公示期,将于2023年7月31日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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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店规则
2023-07-20 21:4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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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开放平台个人/个体店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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